2018年四川巴中巴州区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08 09:38:26

  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卫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8年巴中市巴州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


  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巴州区户籍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考核招聘巴州区户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及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此次拟招聘卫生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名,补充到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报名第一天);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需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未达到政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6.不愿承诺为报考单位最低服务6年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楼健康小屋(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374号)。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巴州区人社局和卫计局根据规定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方式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名额之比超过5:1,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将组织笔试(参加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进行筛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zyshbzj.cnbz.gov.cn/)和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zqzf.gov.cn)进行公示。


  五、体检


  (一)人员确定


  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局依据招聘岗位数,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分者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卫计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非当日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区卫计局人事股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卫计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且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计局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对体检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采取拉通排名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岗位选择。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参与选岗、办理聘用手续。未经同意,逾期未参与选岗、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保密等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827—2131863(巴州区卫计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27—5265220(巴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巴中市巴州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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