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南昌市新建区新丰管理处招聘5人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新丰管理处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编外)。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城市协管员(编外)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需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3.1980年以后(含1980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新建区户籍,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体校、警校毕业生或有城市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2日16:00时止,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发至357182940@qq.com邮箱。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安排同一天上午,一站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时至10时止。
现场报名地址:红谷滩丰和北大道36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厅C316室。
(二)资格审查、面试
面试时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面试时间
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
2.资格审查、面试地点
红谷滩丰和北大道36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厅C316室。
3.资格审查、面试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审查、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上(www.ncrczpw.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者,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
四、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
3000元/月(含基本工资、社保五险的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
(二)福利
降温烤火费,三节福利。
(三)其他
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单位提供工作餐(午餐),不包住宿。
五、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南昌市新建区新丰管理处:13879183453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0791--83856160
本公告由南昌市新建区新丰管理处城市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