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业科学院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招聘20人公告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始建于1956年8月,隶属于省政府,2014年4月加挂“黑龙江现代农业研究院”牌子。全院直属32个分院(研究所、中心、基地),其中21个建在哈尔滨市,10个分布在全省不同生态类型区,1个南繁基地建在海南省三亚市。建有国家马铃薯种质改良中心、国家玉米种质改良分中心、国家水稻种质改良分中心和国家大豆种质改良分中心等国家级、省部级中心分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5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 28个,农业部野外观测站 9个,原原种基地、示范推广基地及共建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4个,国家人社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创建了9060亩的黑龙江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1.6万平米的国际农业科技创新大厦和368亩的三亚农作物种质创新园区等科技创新平台。现在职职工1568人,其中高级职称546人。建院以来,全院共育成推广玉米、水稻、大豆、小麦、马铃薯等农作物新品种1364个,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650项。在民猪遗传育种、粳稻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方面优势明显,作物品种育成率占全省审定总数40%左右,新品种播种面积占全省总播种面积60%左右,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粮食生产实现“十四连丰”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助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服务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院拟于2018年11月20日—12月5日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人才招聘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人数需求专业领域(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20市政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俄语、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送简历的方式参与报名。
2、招聘方式。开设绿色通道,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公示。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审批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6、试用期。拟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资等有关待遇。
四、人才待遇
1、给予博士后出站人员学位培养补贴费5万元,学习期间生活补贴费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给予博士人员学位培养补贴费5万元,学习期间生活补贴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
2、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可直接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世翔
联系电话:0451-86691158
电子邮箱:hljsnkyrsc@163.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5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