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泸州合江镇社区工作人员招聘15人简章

来源:合江县人民政府 2018-11-09 09:06:39

  2018年合江镇社区工作人员(临聘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建设职业化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合江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5名,候补人员3名,第1—15名上岗,第16—18名为候补人员,待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候补期为一年。(15个岗位分别为:马街社区2名,枣林桥社区2名,义园街社区1名,百花亭社区1名,桂圆林社区3名,菜坝社区1名,桥凼社区3名,建设路社区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工作经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户籍条件:户籍在合江县的城镇居民。


  4、年龄条件:22岁—45岁(即1973年11月12日—1996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7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文化及技能条件: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电子办公(会电脑操作);


  6、获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三、资格审查


  1、合江镇政府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受委托组织考试的第三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后,予以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合江镇人民政府四楼民政办公室(合江县合江镇新华北路85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上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同时填写《报名表》。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到合江镇人民政府四楼民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


  六、考试


  (一)计算机测试


  1、计算机测试内容:主要测试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包括word文档、表格编辑,Excel表格制作等。计算机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计算机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计算机测试成绩不带入综合成绩计算。


  2、计算机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计算机测试合格参与笔试人数与招聘数之比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为闭卷理论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所必须具备的社区建设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具体事务处理和公文写作能力等内容(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体检


  1、考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由合江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选岗,若不愿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根据工作需要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待遇


  候补人员候补期不享受相关待遇,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参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本简章由合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电话:何文杰(5269543、15282464716)


  监督电话:0830-5269380


  合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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