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潭大学招聘公告

来源:湘潭大学 2018-11-09 09:40:53
  湘潭大学2018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党和国家及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目前学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与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湘潭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湘潭大学2018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至11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上传。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3.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 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2018年11月26日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示,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公布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及相关事项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应聘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0倍,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应聘人数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以上的(含本数,下同),将增加笔试环节,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入围条件;同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70%。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的“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聘用手续,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合同期内),聘期内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3862(湘潭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处)


  附件:湘潭大学2018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湘潭大学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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