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苏州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304人简章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18-11-11 1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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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304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到2019届“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具体范围对象是: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2.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毕业学校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即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4.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职位。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7.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已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选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jy.wjhr.net。
本次选聘各信息、名单均以“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发布为准。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9:30-11月23日16:00。
(三)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19日9:30-11月25日16:00。
(四)报名要求:
1.信息录入:应聘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
2.照片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同时将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大小限制在20MB以下)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6)在校(在职)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国考准考证(有证书的同学提供);
(8)《报名登记表》。
(五)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评委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情况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8年12月中旬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发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时间初定于2018年12月下旬。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一)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报名时上传的全部相关材料,须在面试前交验原件接受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材料信息不实等原因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照1张。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同一职位代码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天。
七、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并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特别说明
(一)吴江区外参加面试考生根据路途远近给予往返路费及食宿定额补贴。
(二)本次公开选聘聘用的研究生学历者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已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除外),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三)新录用人员为非本区户籍且在本区无住房的,由选聘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定额租房补贴。
(四)录取人员选岗后须参加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55,63981971。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部分高校名单.docx
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docx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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