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赤峰红山区选聘高校毕业生133人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2019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2018—2020年红山区教育布局和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经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红山区政府批准,2019年红山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区中小学校,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133人。其中,初中语文11人,初中数学9人,初中英语5人,初中音乐2人,初中体育6人,初中美术1人,初中政治2人,初中历史4人,初中地理2人,初中物理3人,初中生物9人,初中化学1人;小学语文24人,小学数学18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音乐11人,小学体育15人,小学美术9人。
三、选聘条件
(一)职业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学科与任教学科一致)。
(二)户籍及年龄要求:具有赤峰户籍,近五年毕业(2015年—2019年)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均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其他高等院校(含港澳台及世界一流大学,国外大学需是在中国教育部备案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均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红山区教育教学网、一览红山人才网及部分高校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络预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21日)。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确认是否符合选聘条件,符合条件者可直接下载《赤峰市红山区2019年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进行填报并自行打印,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自荐材料等一同发至hsjyrsg@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布的面试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需携带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毕业证明、学位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业成绩单(须有院校盖章)。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所报岗位,在现行国家中小学教材内自行选择试讲内容,要求使用普通话,并有适量的板书内容,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地点拟设在吉林省长春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红山区教育教学网、一览红山人才网及部分高校等网站发布。
3.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个人分数。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发布全部面试人员成绩。如同一学科选聘计划名额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现场召开选聘领导小组会议,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当场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为拟录用人员签发《红山区拟录用通知书》。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个人档案或通过邮寄方式将个人档案发至红山区教育局档案室(电话:8281923),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选聘待遇
录用人员工作单位为红山区城区初中和小学,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
六、纪律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红山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0476-8861136 13684768235 18947628989
红山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