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县赴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8人公告

来源:福州卫生人才网 2018-11-12 10:49:13

  永泰县赴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吸引更多优秀卫生人才,根据《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赴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的通知》(榕卫人〔2018〕202号)文件精神,我县拟参加福州市卫计委赴省外医学高校开展2019届毕业生招聘会。根据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精神,赴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场:大连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招聘活动


  11月13日上午8:30—14:00在大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见面报名。


  11月14日上午8:30—16:00在中国医科大学现场政策宣传招聘报名。


  11月15日上午8:30—19:00在中国医科大学统一进行二所高校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二)第二场: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招聘活动


  11月17日上午8:30—16:00在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政策宣传、招聘报名活动。


  11月18日上午8:30—17:00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三)第三场: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活动


  11月19日下午14:30—18:00现场招聘报名。


  11月20日上午8:30—17:00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二、现场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永泰县医院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8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


  (六)2019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七)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2019届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


  现场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省外面试专家由市卫计委统一抽取,面试试卷由市卫计委统一委托命题。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福州市卫计委纪检组负责面试监督指导工作。


  六、签定就业协议


  通过面试的应聘考生与本单位现场签定就业协议,通过面试的应聘考生因故自行放弃签定就业协议资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本单位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


  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计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单位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下载:赴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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