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市卫计局赴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10人公告

来源:福州卫生人才网 2018-11-12 10:52:12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赴省外医学高校招聘2019届毕业生公告


  为吸引省外医学高校的优秀毕业生来融就业创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近期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市属有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跟随福州市卫计局赴中国医科大学等高校举办2019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场:大连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招聘活动


  11月13日上午8∶30-14∶00在大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见面报名。


  11月14日上午8∶30-16∶00在中国医科大学现场政策宣传招聘报名。


  11月15日上午8∶30-19∶00在中国医科大学统一进行二所高校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二)第二场: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招聘活动


  11月17日上午8∶30-16∶00在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政策宣传、招聘报名活动。


  11月18日上午8∶30-17∶00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三)第三场:哈尔滨医科大学招聘活动


  11月19日下午14∶30-18∶00现场招聘报名。


  11月20日上午8∶30-17∶00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二、招聘单位(具体以招聘会现场公布的招聘单位为准)


  福清市医院、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三、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福清市卫计系统赴省外校园招聘2019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各场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以招聘会现场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


  (六)2019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七)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2019届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九)考生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紧缺急需专业、高层次人才经福州市人社局核准后予以适当放宽。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其他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人事档案资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寄到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免笔试,经报名,统一在省外组织资格审核、面试,通过面试的应聘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待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负责确定通知。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谈)方法,设3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相同时,由面试评委现场出一道题加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拟聘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第一场招聘会递补截至签订协议当天下午19∶00;第二场招聘会递补截至签订协议当天下午17∶00;第三场招聘会递补截至签订协议当天下午17∶00)。


  六、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者填写《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七、体检和考核


  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得在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福清市卫计局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不予聘用的情况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⑴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⑵2019年8月31日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⑶体检不合格的;⑷审档不合格的。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凡在体检和考核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九、公示


  福清市人社局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福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县(区)医疗卫生单位。


  十一、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0591-85220019


  2、监督电话:0591- 81560381、0591-85235531


  附件下载:《福清市卫计系统赴省外校园招聘2019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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