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管理人员招聘5人公告
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2018-11-12 13:35:03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管理人员招聘通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万达文化旅游城内,办学规模为小学36个班,初中24个班。学校计划于2019年9月开学。
本学校由华南师范大学、花都区教育局联合管理,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的管理模式,校长由华南师范大学选派。学校以“传承华附品质,成就名校品牌”为建校理念,目标是建设一所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学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校管理团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德育副校长1名;
2.办公室、学生处、教学处、总务处负责人各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华南师范大学的办学理念,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关爱学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德育副校长
(1)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学校管理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德育教育管理经验和专业素养,善于领导,沟通协调能力强。
(2)具有中学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3年以上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经验。
(3)男性196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办公室、学生处、教学处、总务处负责人
(1)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沟通能力。
(2)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3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3)男性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对于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18年11月30日。
符合条件者需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报名表,从附件中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职位(副校长、XX负责人)+姓名。统一发至邮箱:hbgcn@163.com。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1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在综合报考人员条件、资历、工作实绩等的基础上,按1:6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通过审核者将电话通知后续环节的安排。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校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可采取演讲答辩、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合格分数。如面试成绩没有合格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负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理事会讨论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学校不作任何补偿。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一)聘期:第一轮聘期3年,从签订协议起开始计算。聘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受聘人员薪金实行年薪制,年薪包括基础年薪、绩效年薪、补贴、保险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副校长年收入在45万元左右(税后),处室负责人年收入在30万元左右(税后)。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的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二)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郝老师18320717078 ;监督电话:花都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 020-36892602。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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