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新丰县人民医院招聘执业医师60人公告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
2018-11-13 10:00:32
2018年新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执业医师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县级医疗机构人才储备工作,逐渐完善县级医疗机构的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新丰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业医师6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业医师60名,具体计划详见《2018年新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执业医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新丰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新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到新丰县卫计局人事办现场报名。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卫计局二楼人事办
(二)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名者须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小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2018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考时可提供成绩单作为执业资格凭证,一经获聘需在试用期满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如实填写《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好相片,报名、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要求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及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近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名表的“基层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和考核结果。
(四)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县卫计局负责。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卫计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卫计局人事工作办领取准考证(笔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五、考试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相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按医学类岗位设置考试试题,测试从事本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笔试考核内容主要为医学三基知识。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人民医院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共同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卫计局组成考察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退出,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我县医疗机构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获聘人员为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研究毕业生,需在聘期5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八、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受理,咨询电话:县卫计局电话0751-2251041,县人社局电话0751-2289755。
附件:1-3下载
附件1:2018年新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执业医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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