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独山子区司法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独山子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事业性岗位)招录、招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考生;
(5)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6)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人员;
(7)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其他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②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人员;
③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汉族,户籍不限;
6.报考人员年龄: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7.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优先;
8.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计划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8人,其中女性2名,男性6名,具体招聘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三、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独山子区喀什路6号,石化公司技工学校院内)。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其中企业在岗职工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一张(A4纸张复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以及中央、自治区重大政策部署等相关内容。采取答题卡答题。
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11月19日下午19:00在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张贴。
(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人员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六、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992-3687108;0992-3687109
监督电话:区纪委:0992-3686578
独山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