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南阳西峡县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85人公告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2018-11-13 16:25:01
西峡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85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85名。具体事项详见《西峡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8年11月12日在西峡县政府门户网站(西峡县人社局网站、西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1月26日至28日在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须填写《西峡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西峡县人社局网站、西峡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1份,同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本科级以上)、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以及带有身份号的电子照片(jpg格式)。报考护理专业人员须具备护士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且成绩合格(以上均需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将递减或者取消,递减或取消的岗位名额将分配调整至其他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报名现场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西峡县人社局网站、西峡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岗位管理制度的政策规定,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对提供虚假信息、替考、作弊、无故放弃体检考察等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给予其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等的处理。
五、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9680665 69666376
附件:
西峡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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