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8-11-14 08:39:50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嘉兴市环境监控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业务上受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指导。主要承担全市环境监测工作,为全市环境保护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负责开展全市水、气、噪音等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检测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负责全市环境应急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承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与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污染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跨地区、跨流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监测和常规检测;管理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等相关环境要素的监测数据,编制并提供各类环境监测评价报告和有关环境状况分析报告;负责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技术管理,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监测等工作。2009-2012年连续4年被省环保厅评为全省优秀监测站,“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获全省一等奖、全国二等奖,2008年全省技术比武三等奖(5年1次),2008-2011年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考核优秀单位等。


  嘉兴市环境监控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为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下属公益一类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和环境污染纠纷、重大环境事件的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预测、预报较大以上环境事件风险;协助制定嘉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工作,指导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和重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涉及环境保护咨询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和反馈。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个,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901室(嘉兴市南湖区祥和路516号嘉兴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晶晖酒店南侧)。


  (2)2018年11月24日(9:00-12:00),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jxhb0573@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jepb.gov.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159874 联系人:贝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159555 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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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嘉兴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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