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芜湖弋江区辅警招聘27人公告

来源:芜湖人才网 2018-11-14 09:17:57
  2018年弋江区辅警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7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辅警27名。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身体条件及加分项目详见下表(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监察委依法对与招聘工作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具体招聘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18年11月13日在《大江晚报》上公告,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芜湖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告,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http://www.yjq.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其中:双休日不受理)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三楼会议室报名处(花津南路12号原24中学校内)。


  报名者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以及公告要求的其它证书及相关加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交完考试费90元后,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后,核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岗位数。


  考生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考试收款收据单,至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三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生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其中: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结束后,报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0.4+加分”的公式计算合成成绩,依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成成绩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均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三楼会议室报到,每人交面试费80元。


  3、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报名考生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加分”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均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4、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5、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按区统聘人员执行,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


  六、此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0553-4826901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具体岗位要求、身体条件及加分项目.docx


  芜湖市弋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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