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茶陵县经科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在我县范围内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从事茶陵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描述
综合受理全县中小微企业的各类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投诉求助、意见交办等事项。
(二)地点
地点在县经科局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经体检符合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信息、经济类专业优先,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公历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5、本人或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茶陵县。
(二)应聘人员要求具备下列业务素质:
1、能熟练进行电脑办公及应用操作;
2、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楚、语音清晰;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耐心细致,责任心强;
4、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下午6: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报名方式
茶陵县经科局企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接受现场报名,地址:茶陵县炎帝中路(工商银行对面)。
联系人:陈凯辉联系电话:0731—25268910,13786387897;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业务素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时告知考试提纲。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遇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6、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7、培训、考核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组织业务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和培训考核。
四、薪酬待遇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为30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10000元/年,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报名咨询电话:0731—25268910。
本公告由茶陵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