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北流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告

来源:北流市政府 2018-11-15 11:07:30
  北流市交通运输局公开补充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我局2017年至2018年公开招聘的58名交通协管员目前有5人已辞职;2018年计划招聘40名交通协管员,只招聘到38人,剩余2个空岗数。为保证空缺人员岗位的工作正常开展,决定公开补充招聘交通协管员7人。现将补充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补充招聘交通协管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


  (四)取得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北流市交通运输局(下称市交运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3张;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


  (6)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有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还需提交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四)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5′35′,800≤5′30′。


  体能测试由市交运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程序。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如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退伍军人、准驾车型代号为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时间长者优先)先后次序确定。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


  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交运局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张榜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交运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及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交运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七)公示及审批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市交运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交运局、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交运局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市交运局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17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由北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23619(市交运局秘书股)


  监督电话:6227122(市纪委派驻交运局纪检组)


  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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