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市江永县引进人才87人公告

来源: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8-11-15 14:27:25
  永州市江永县2019年招才引智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县战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江永县委、县政府决定,2019年江永县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员,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般应具有原“985”、“211”工程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三、引进计划和数量


  详见《江永县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永州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途径一:由组建的引才小组在相关高校直接接受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并填写《江永县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订《江永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意向协议书》(见附件3)。现场报名的,由引才小组进行资格初审。


  途径二:应聘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江永县人社局4楼报名。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江永县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途径三:报名人员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承诺书扫描件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扫描件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电子照片、《江永县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发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请将所需材料发送到县教育局邮箱号:rsg5730553@163.com;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请将所需材料发送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邮箱号:252117120@qq.com。


  注意事项:①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公开引进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②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有放宽条件的岗位除外)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③公开引进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不受报考人数的限制,达不到引进计划数的,相应减少引进名额,减少的引进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④每名报考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按下列情况适当放宽: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说明: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1月30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1月30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7年 11月30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人才引进面试工作。面试试题由符合资质条件的专门机构印制。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时,要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信息情况和其现实表现,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出具考察报告,并对考察结果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只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要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或组织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聘用合同在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调动手续。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引进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参加县外招录(聘)和选调考试,不得调离江永,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特殊情况确需调离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单位研究呈报,经县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经县委常委会研究方可调动,但已享受购房补贴的,需将购房补贴退还财政。


  六、本次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及待遇


  1.编制管理: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4.本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三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以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急需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5000元;具有“双一流”范围内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统招一本学历的,每人每月3000元;属于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江永县工作的急需特殊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江永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5-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住房保障。①住房安排:县委、县政府设立专门的“人才楼”为引进人才提供临时性保障住房。对引进的县内无住房人才,免费提供一套不低于60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待引进人才购房或离开江永后收回。②购房补贴:对引进的人才,在江永购买首套商品房时,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2万,第三年兑现5万,第五年兑现3万。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副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6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第三年兑现4万,第五年兑现2万。具有“双一流”范围内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由县财政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6万,第三年兑现4万,第五年兑现2万。其他全日制统招一本毕业生,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3万,第三年兑现1万,第五年兑现1万。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服务年限满五年后购买首套商品房时,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政府予以奖励。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紧缺人才配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愿来我县工作的一般对等平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暂时无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江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相应学校就读。凡我县确需引进的,由于流动原因而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可重新建档并接转所有关系,连续计算工龄。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做好引进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9)政治激励。对引进的人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单位呈报、组织考察,优先提拔重用。


  七、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引进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引进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引进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引进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引进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人才室,0746-5722441;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746-5751256。


  附件:1.《江永县2019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江永县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江永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意向协议书》


  中共江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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