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县级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根据《2017-2019年长兴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才招聘办法》文件精神,2018年长兴县县级公立医院拟引进医疗卫生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9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对应专业;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2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67年11月22日后出生);
4.引进对象户籍不限。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
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送面试通知。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岗位的适应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如需了解招聘情况可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长兴县人民医院0572-6267516,长兴县中医院0572-6056302,长兴县妇幼保健院0572-6039031,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0572-6519811)。
五、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引进人员。县内引进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1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县外引进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
六、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按照《长兴县人才新政二十条》(长委发〔2018〕15号)、《长兴县人才新政二十条实施细则》(长委人领办发〔2018〕7号)、《长兴县关于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长兴县县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长政发〔2013〕23号)等文件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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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长兴县县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docx
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