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南宁市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行政管理辅助岗位,1人。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吃苦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环境科学类专业,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男女不限。
(五)能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送至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或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nh9030@163.com。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五、面试
应聘者报名提交资料,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与通过面试,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经聘用的人员由我单位因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视同放弃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岗位薪酬标准。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外聘工作人员有关标准执行,即岗位薪酬标准为2800元/月(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此后每累计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即可当年每月提高100元,最高不超过3800元/月。
(二)岗位薪酬发放。岗位薪酬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占比70%,绩效工资占比30%,基本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年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
咨询电话:0771-5309030。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