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衡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2018-11-17 12:19:32
衡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0人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拓展社区服务,完善社区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为保障招考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 勇


  成员:汪美玲 夏丹丹 周 斌 邓继民 尹朝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美玲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考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二、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察),择优录用的办法。


  三、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人数共10名。


  四、招考条件


  1.热爱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目前在高新区社区工作,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可放宽学历要求);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


  5.具有社会工作师证和社会助理工作师证的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考程序


  (一)公告


  在高新区党政门户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组织人事局205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查报名者资格,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核减招考计划开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及基础公文写作,总分100分。参考教材为《社会工作实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初级)。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局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登陆高新区党政门户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进入面试(考分出现多名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各占50%),实际操作为计算机现场操作。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个人原因,至少提前一天以上提出不能参加面试,而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面试当天不能参加而造成面试人员未达规定人数的,面试照常进行,不再递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确定后在高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本次综合成绩3个月内有效,期间若有录用人员辞职,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者弃权导致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录用人员名单报高新区党工委审定。


  (八)待遇


  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衡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监督电话:0734-8833105


  附件下载:


  2018年衡阳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报名表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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