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编外招聘2人公告
1.招聘范围及条件
2.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具有富阳区户籍或者长期居住在富阳区内的非富阳区户籍人员。
(2)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报考:
①与封建迷信、非法组织活动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的;
③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④违反计划生育、村镇建设等法律法规,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
⑤鼓动或带头参与集体上访、无理上访,阻扰党政机关或村级组织正常工作的;
⑥占用集体资产或拖欠集体资金且拒不整改的,或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
⑦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社会反响大的。
3.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人民政府306办公室
联系人:马佳依、陈佳丹
联系电话:63481632。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个人工作简历。报名时随带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到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资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审查通过的填写《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对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中如个人填报信息内容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不予录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考试、考察、录用
(1)招聘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笔试、面试
总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2,开考比例不足1:2时不开考,如报名人员不足的,则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内容、时间、地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50%及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由总分排名后一位人员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4)确定拟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用人员。
5.公示、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最低2年。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待遇参照《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富编〔2017〕37号)有关规定及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人民政府有关内部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6.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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