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樊城创文工作督导员招聘4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樊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创文工作人员40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创文维护秩序督导员,主要从事创文督办、点位管理、宣传发动、交通路口文明引导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人数为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乡镇(街道)基层创文工作;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好沟通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性在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须持有有效证明,具有本市户籍);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困难人员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本人持所需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在此证第七页进行困难人员认定的、学历学位证)、2寸免冠彩照两张到樊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社区科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录用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0日,报名时间截止到20日下午五点;
2、报名地点:樊城区汉江路9号劳动就业管理局社区科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10-3426899
四、人员选择
优先从参加樊城区公共服务站人员公开招考的人员中遴选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运用考试成果不再进行笔试,同时,兼顾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结束后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通过适当的方式与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录用人员。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40名创文督导员(公益性岗位)与樊城区文明办按公益性岗位性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三年,由樊城区创文办安排具体工作事项,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包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同时由区文明办缴纳五险中单位负担部分。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樊城区文明办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