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威海卫人民医院招聘中高级卫生专技人员15人简章

来源:威海卫人民医院 2018-11-19 10:28:40

  威海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高级岗位55周岁(196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0周岁(197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工作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6:3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威海卫人民医院人事科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威海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未予修改补充的,视为不合格。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2、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截止到2018年1月)。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高级岗位免于笔试,中级岗位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两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为临床医疗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7日


  笔试地点:威海卫人民医院负一楼党员活动室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予以公布。


  2.面试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方式为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试工)。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应聘人员,约定来院试工时间,试工时间1-2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中级岗位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组织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复审。


  体检的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聘用


  对于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录用岗位的奖励性绩效。


  附件1.威海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威海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威海卫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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