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北海市人防办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机关法制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办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和条件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重大政策措施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2.重要政府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
3.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的研究、论证、代理;
4.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
5.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
6.市人防办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8年以上;律师应具有8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4.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5.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7.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法律顾问遴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
接受个人报名或者单位推荐。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办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2.事务所推荐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应聘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2)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3)为我办提供法律顾问的服务工作细则。
上述应聘材料请于2018年11月25日前发至电子邮箱:gxbhrfb@163.com或递(寄)送至北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人事科。联系人:肖微,联系电话:0779-3151689/18677945775,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26号。
(二)评审
北海市人防办汇总遴选人员资料,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拟定聘请法律顾问名单;
(三)公示
将拟聘法律顾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议的,将拟聘法律顾问名单报办党组审定;
(四)颁发聘书
北海市人防办决定聘请法律顾问名单并颁发聘书。
北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