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自贡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0人公告
荣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辅警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荣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的岗位为勤务岗位(限男性)和文职岗位(限女性),招聘辅警名额为50名,其中:男性招聘45名,女性招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公安勤务辅警招聘25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荣县行政区(城乡不限)户籍或者已在荣县行政区办理居住登记;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3、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即1988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身高168cm及以上,体重60kg及以上,祼眼视力4.6矫正视力5.0及以上,其中身体超重指数不得超出正常体重的20%。
(二)公安交通管理勤务辅警招聘20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荣县行政区(城乡不限)户籍或者已在荣县行政区办理居住登记;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3、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即1988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6、具有C1以上驾驶证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身高170cm及以上,体重60kg及以上,祼眼视力4.6矫正视力5.0及以上,其中身体超重指数不得超出正常体重的20%。
(三)文职辅警招聘5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荣县行政区(城乡不限)户籍或者已在荣县行政区办理居住登记;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3、热爱公安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即1983年10月31日——2000年10月31日出生);
5、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文秘写作基础;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身高155cm及以上,体重45kg及以上,矫正视力5.0及以上,其中身体超重指数不得超出正常体重的2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有吸食毒品经历的;
4、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学籍、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曾经在荣县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天(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2、报名地点:荣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时请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复员)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应聘人员请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再进入下一轮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听通知在公安局五楼5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报考文职辅警的人员还需进行专业考核。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笔试、面试和专业考核各按100分出题进行考试。
1、体能测试:所有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本次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达标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合格标准:男子1000米4分25秒(含)内为合格,4*10米往返跑为13秒1(含)内为合格,纵跳摸高为265厘米(含)内为合格。女子800米4分20秒(含)内为合格,4*10米往返跑为14秒1(含)内为合格,纵跳摸高为230厘米(含)内为合格。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基本法律法规、保密守则、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等基础知识,市情县情、常识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4.专业考试:按照文职辅警岗位所需专业进行考试。
5.加分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每项加0.5分。
①中共党员;
②复退军人;
③警察学院毕业生;
④现在荣县从事网格化管理服务或交通劝导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
⑤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人员;
⑥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总成绩的确定:报考公安勤务岗位和公安交通管理勤务岗位辅警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面试成绩按60%计入。报考文职岗位辅警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其中笔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各按20%计入,面试成绩按60%计入。
(三)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荣县公安局公开栏张榜公布。体检在县级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违法犯罪情况(含吸毒史审查)、工作经历、专业技能及学历的真实性和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岗前培训
政审合格者,由荣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组织岗前集中培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协助民警执行符合《荣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辅警人员身份为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聘用;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按《荣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4、聘用岗位参照人民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管理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5、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被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等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13)47036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荣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