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招聘辅警300人公告

来源:哈密市政府网 2018-11-19 14:32:47
  2018年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简章


  经哈密市伊州区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编外聘用)300名(详见岗位表),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16日至2000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在职在编人员及伊州区财政聘用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9、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政治审查程序进行(退伍军人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哈密市伊州区融合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窗口


  联系电话: 0902-2257007


  3、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网站(http://www.xjhm.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2、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11月27日—28日两天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融合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窗口。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上一级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递交填写完整并审核盖章的《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审查表》(可登陆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下载),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网站(www.xjhm.gov.cn)公示。


  三、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每三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新聘人员由区财政供养,新聘人员交纳各类社会保险,退休按社保相关政策办理。


  1、月平均综合工资最低6100元(含年终采暖费、精神文明奖金、综合治理奖金、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学历不同,工资有所差别。具体如下:


  月工资以中专学历为例,财政应发工资5393元,扣除个人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后,月实发工资4458元;另财政补贴五险一金存入个人账户1410元;


  年终一次性发放考核奖励、采暖费、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合计约5600元。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赔付额度为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保障。


  3、警务站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伙食由警务站按现有配送标准予以保障。


  4、聘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每年进行补充更新保障。


  5、聘用人员按照《伊州区公安局警务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规定,享受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待遇。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哈密市伊州区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哈密市伊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哈密市伊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政审表


  2018年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编外聘用)职位表


  哈密市伊州区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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