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佳木斯桦川县社区工作者招聘26人公告

来源:桦川县人民政府 2018-11-19 14:47:05
  2018年桦川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社区工作者26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四)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岁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须具有桦川县户籍或在桦川县社区工作非桦川户籍的公益性岗位;


  (六)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桦川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区党工委组织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桦川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聘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


  (3)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需带笔试报名费90元,初审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报名费全额返还;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社区相关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政策性加分。在桦川县社区工作超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加10分。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试者笔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前52名(包括第52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完全相同时进行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后进入录用环节。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分到各社区。拟聘用人员与县政府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实行一届一聘,此次聘用期从聘用开始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新一届“两委”班子产生时截止。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所在社区管理。不得无故脱岗,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否则停发补贴并解除劳动合同。


  中共桦川县委组织部


  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桦川县社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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