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开封市祥符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来源:祥符网 2018-11-19 15:06:40
  祥符区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改善警力不足现状,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豫公通〔2016〕271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60名,包括勤务辅警30名,文职辅警30名。其中,勤务辅警工作岗位为特巡警大队,文职辅警工作岗位为局直单位或派出所。
 
  二、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交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档案由祥符区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二)祥符区公安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聘特巡警队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且为2017年度、2018年度开封市祥符区退役士官士兵,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限男性。其中,具有散打、搏击、射击、攀爬、潜水等特殊技能者优先。
 
  2、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开封市辖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女性招聘比例不低于该岗位总数的10%),有公安工作经历、文秘、计算机、刑事技术等专长、特长者优先。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祥符区科教大道锦臣假日酒店(祥符区公安局西门错对面)。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经工作人员进行初审验证,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后,现场如实填写《祥符区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4)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且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5)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三)体能测评
 
  1.应聘者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由区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测试内容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等三项,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不合格;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具体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对应聘者按照测试成绩由好到差进行排序(作为参考成绩)。
 
  (四)考试
 
  对勤务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对文职辅警岗位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3)应聘勤务辅警岗位的,按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应聘文职辅警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3.考试总成绩
 
  (1)勤务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考生总成绩及时在祥符区公安局大门口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6.体检结果及时在祥符区公安局大门口公布。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治考察工作由区公安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1.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在祥符区公安局大门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1.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全封闭体能训练、岗前培训与试用考核,不适应者将及时予以淘汰;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祥符区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2.被录取聘用的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考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本招聘简章在开封祥符网(http://www.xiangfu.gov.cn/)公开发布。
 
  本次招聘由祥符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祥符区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祥符区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祥符区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