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濮阳市公安局看护特勤队员招聘150人公告
来源:濮阳市公安局
2018-11-19 16:01:21
濮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50名看护特勤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濮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濮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看护特勤队员150人(其中男队员110人、女队员40人),统一安排到市公安局看护管理大队,主要承担市纪委监察委留置对象和谈话对象的看护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濮阳市户籍或籍贯濮阳;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放宽至高中(中专);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1998年11月出生)。
5.政治坚定,纪律严明,自愿从事看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以及有看护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确认—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1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濮阳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2楼(胜利东路与平安街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市中医院西侧)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1)填写《濮阳市公安局招聘看护特勤队员报名表》1份(表样附后)。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粘贴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并打印,验证期为一个月,需在验证期内)。
(4)本人近期免冠两吋彩色照片2张。
(5)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一致。
经资格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单。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和中长跑(男1000m、女800m)两项。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规定执行。两项均达标,视为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面试
1.根据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按照体能测评中长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
1.面试结束,根据面试加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面试加权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五)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未按要求进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如出现自愿放弃或政治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面试加权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政治考察合格者为拟招聘看护特勤队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纪违法、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参照濮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核定。执行看护任务期间食宿免费并按有关规定发放看护津贴。建立看护特勤队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确认、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报到、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六、其他
1.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均在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濮阳市公安局网站(www.pyga.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濮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 8820095
市人社局 6665582
市纪委监察委 6667162
监督电话:8820104
附件:
濮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看护特勤队员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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