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许昌市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许昌市人事人才网 2018-11-19 16:49:00
  许昌市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许昌市信访局拟委托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0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信息录入、登记工作
 
  (2)基本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吃苦耐劳,能够胜任加班加点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打字每分钟80个以上,掌握运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4.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流畅。
 
  5.许昌市户籍(含县市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行政处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本人及直系、旁系亲属曾到市级以上部门缠访、闹访或到非接待场所上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市委、市政府西院综合办公楼5号楼1楼西头大厅(三里桥街北头路东、原行政服务大厅北邻)。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共2天。
 
  3、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报名者须递交《报名表》一份(本表也可到报名现场填写,最好从网上下载打印)。
 
  ⑵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3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有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资格证的一并带上。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信访局通知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应试通知书》,不领应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应随带身份证、应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1、上机操作和笔试
 
  上机操作科目为计算机文本录入、文件排版及表格制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上机操作、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应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
 
  根据拟聘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上机操作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上机操作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上机操作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四)体检
 
  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确定后,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市信访局报到安排上岗工作,市信访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工作条件及待遇
 
  (一)工作条件
 
  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时期以市信访局办公室通知上班时间为准)。
 
  (二)待遇
 
  工资为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约1900元/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保险。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咨询电话:0374—2965936
 
  附件:许昌市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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