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甘洛县公安局招聘特巡警务辅助人员18人公告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洛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特巡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的反恐维稳工作,切实加强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充实反恐维稳的应急机动力量,同时切实担负起我县留置人员陪护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特巡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10名,女性8名。(临时聘用人员、不占单位编制)。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和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范围。所招聘人员限甘洛县辖区内常住户口公民。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8年11月20日至1988年11月20 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以上),作风正派,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有吸贩毒史,参加过“法轮功”、“门徒会”和其它邪教组织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发现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5)经体能测试、体检不合格人员;
(6)经HIV检测后结果为“阳”性不能胜任特巡警务辅警工作。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于2018年11月20 日至11月27日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发布,并在公示栏张贴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 28日11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2、报名地点:甘洛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六楼605室)。
3、报名要求及所交的材料: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②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资格审查,县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提交材料等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政审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形成差额即可进行。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禁毒等方面知识,笔试测试成绩卷面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80%。
2、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20%。
(1)word文字录入、编辑。
(2)excel表格制作。
3、《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8年12 月4日上午。计算机测试时间:2018年12 月4日下午。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3日。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
(四)加分条件
1、警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
2、退伍军人笔试总成绩加2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测评不达标者,取消招聘资格。进入体能测试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之比为2:1(不足2:1的按照参考人数等额进入体能测试)。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
测评标准:男子1000米跑成绩≤4'25"达标,女子800米跑成绩≤4'00"达标,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负责,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后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六)体检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按体能测试达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在甘洛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范围。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政审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招聘岗位及条件中不得聘用的9条规定进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gl.lsz.gov.cn/)上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栏张贴公告。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聘用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九)工资与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原聘用特巡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罗秀玲(7812990、13608145216)
各 铁(7816413、13568667708)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洛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