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宝山区青年储备人才招聘18人公告

来源:上海宝山 2018-11-21 09:06:34
  2018年上海宝山区青年储备人才招聘18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提升宝山青年人才队伍活力,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来宝山工作,为宝山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充裕的后备力量,根据《宝山区青年储备人才招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宝人社[2017]58号),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青年储备人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经教育部认可的海外院校应届或历届毕业生(历届生毕业时间一般不早于2016年1月1日),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有志于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工作;


  (五)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其中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或具备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优先;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附表(下载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可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通过登录宝山区青年储备人才招聘报名系统  (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1811190950)或手机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宝山人才”公众号进行报名。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


  2、面试和体检。对报考人员进行遴选(如有需要,可增加网上远程面试、笔试环节),根据综合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如本人愿意可与其他岗位进行调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者安排体检。


  3、考察。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任职资格和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和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


  四、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1日9:00—12月7日16:00


  五、相关待遇


  青年储备人才博士研究生年收入约20万,硕士研究生年收入约18万,本科生年收入约16万(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所得税等)。属于城建、规划、金融、财政、审计等本区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且储备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年收入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10%。


  六、管理与培养


  1、青年储备人才实行聘用管理,合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为3年;


  2、聘用期间,青年储备人才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经双向选择,可续签聘用。


  3、本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三年期满,若未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考核等相关程序,可推荐进入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工作。


  4、青年储备人才若在合同期限内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或应征入伍,则合同可以随时终止;若应聘到区外企事业单位,则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


  5、青年储备人才为本市生源的,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非本市生源的,可按照进沪就业评分标准办理上海户籍,也可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青年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七、咨询电话


  021-56782046、56696026


  相关附件下载:2018年宝山区青年储备人才招聘公告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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