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宣恩县监察委_宣恩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来源:宣恩县政府 2018-11-22 09:34:45
  宣恩县监察委、宣恩县公安局招聘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县监察委、县公安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及公安相关辅警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身高1.66米以上;


  5.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7.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曾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受刑罚处罚服刑的;


  4.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其他不符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


  (二)报名地点


  宣恩县公安局政治处(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楼605室),联系电话0718-5715515。


  (三) 报名要求


  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宣恩县监察委、宣恩县公安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正反打印);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核发《准考证》


  考生于2018年11月28日至29日到县公安局政治处605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加10分。加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09:00至11: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六、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七、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聘用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签订聘用合同,依法按合同管理的方式,由县公安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由县监委、县公安局联合组织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500元(包括辅警个人应当缴纳的“五险一金”)。


  十一、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附件:宣恩县监察委、宣恩县公安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高明琴 联系电话:0718—5715515


  附件:报名表.doc


  宣恩县监察委员会


  宣恩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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