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招聘5人公告

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22 11:46:52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绍兴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西接杭州,东临宁波,北濒杭州湾。下辖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和新昌县,面积827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1万人,其中市区面积29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4万人。绍兴素有“山清水秀之乡、历史文物之邦、名人荟萃之地”的盛誉。境内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乘高铁20分钟到杭州、1小时15分钟到上海;汽车30分钟到萧山国际机场、40分钟到杭州、2个小时到上海。


  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行政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绍兴市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占地153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设18个处室,其中教研机构为哲学与科社、经济学、党史党建、公共管理、法学、文化学与社会学等6个教研室和“枫桥经验”研究中心。另有绍兴市情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绍兴发展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现有教职工9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3人,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56人(博士11人),绍兴市创新团队带头人1人。2014至2016年连续三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立项。已承接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多个市县、20余万人的培训任务,设有浙江省委党校、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研究生教育教学点。


  二、引进专业与人数

 


  三、基本条件与资格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5)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1)经济学、政治学理论(或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 社会学专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全日制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是211大学的本科。海外留学人员第一学历要求是境内211大学的本科毕业,取得硕博士海外学历认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2)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3)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于2018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浙江省绍兴市阳明路8号)


  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发电子邮件(zgsxswdx@163.com)、邮寄或直接交到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邮政编码:312000),材料原件在后续环节审核。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3)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


  我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选。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专业基础和工作经历等标准打分,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挑选入围者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察(紧缺岗位可放宽至1:2的比例组织面试),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考计划;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考察。面试以试讲及科研成果评分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入围人员的岗位素质、学科能力和岗位实践能力。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3、公布成绩


  面试完毕,根据试讲考核、科研成绩评分情况,确定入围人员面试总成绩,排定名次并予公布,同时根据合格者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


  4、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总成绩排定名次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招聘。


  5、考察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


  入围考察的人员放弃考察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6、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我校报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我校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3)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五、优惠政策


  具有博士学位者,可享有35万元的购房补贴,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居住,可申办子女教育绿卡(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一次)。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绍兴市委党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575-88129171(江老师)。


  本简章由中共绍兴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9118028


  附件下载>>>


  绍兴市委党校2019年度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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