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49人简章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建院四十多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建有济南校区、北校区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671亩。现有专任教师513人,其中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1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6%,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6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1.15%。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2万余册,拥有中国知网、读秀、超星等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440余万元。建有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国土测绘实训中心、物流工程实训中心、机电工程综合实验室等83个实验室、实训中心,智能化设施农业技术及应用实验室和特色农产品采后品控与综合利用实验室2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设有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农林大数据工程技术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建有500亩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园,60多个遍布全省各地的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24个普通本科专业,25个高等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了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出版有《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学校秉承“师生为本,发展为要,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全方位加强内涵建设。现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及省级教改、特色专业7个,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山东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2个。
学校系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水平“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学校。学校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9人,其中,高级岗位25人,中级岗位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附件不超过5MB。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aeursc@126.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7)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供。现场审核要求会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各占50%。试讲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论素养、教书育人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是否符合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单位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783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