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金华一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一中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前择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一本院校师范专业院级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3.师范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
4.应届免费师范生。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师范专业毕业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专业毕业生要求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方式
(一)发布公告。在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金华一中官网上刊登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2月1日前,求职毕业生将《求职简历》和相关证书发送至邮箱57588634@qq.com。咨询电话:0579—82190681、89002708。报名人员须填写《金华一中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有效证明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等资料。应届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学校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由金华一中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并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
1.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形式为说课。
笔试、面试于12月3日在金华一中校内举行,参加考试人员由金华一中于12月2日以电话形式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根据综合成绩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六)报批。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金华一中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和补考记录的;
3.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不能在2019年7月底前提供相关文件、证书的;
4.2019年7月底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延期到2020年7月底前)的。
(二)本招聘简章由金华一中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金华第一中学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