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巴楚县专职消防队员招聘20人公告
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简章
根据巴楚县消防大队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户籍不限;
5.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取;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二)具体条件:
男性,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报考驾驶员岗位、特殊技术岗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至30周岁及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地点和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9日)
1、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巴楚县消防大队
(2)内地报名:胡国林18097968806(微信同号)
张睿刚13038780686(微信:bbpp0726)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1份);
(2)《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资格审查表》(1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二)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体能测评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宣布,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县人社局和消防队组织实施。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考察表》并提交招聘单位。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及培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统一在县消防大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根据培训成绩分配至县消防大队各岗位开展工作,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新招聘人员为我县县聘事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聘用岗位标准,并按规定统一缴纳社保。
(九)资格审查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和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8-6214075(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15099003300(消防大队)
附件: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楚县消防大队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