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辅导员岗位招聘15人公告

来源:西南石油大学 2018-11-26 09:41:37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适应南充校区发展需要,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划,西南石油大学拟面向校内外招聘15名研究生补充到学校南充校区辅导员岗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2.学历、学位要求:2019届全日制研究生(一般要求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科专业不限。


  3.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外语水平达到研究生毕业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21日前,应聘者填写统一《报考信息表》和《个人自荐表》(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并发至本次招聘工作专用邮箱swpuxgb@swpu.edu.cn。


  2.2018年12月22-23日,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12月24日以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名单。


  3.2018年12月27日,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到学校成都校区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现场确认,12月28日进行笔试和心理测试,12月29日进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相关理论、政策、时事政治、基础知识及应用技巧、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核算,总成绩的构成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具体规则将在考核前予以公布。根据考核总成绩,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照《西南石油大学人员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改版)》(西南石大校发【2016】25号)有关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体检等环节,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聘用。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应聘者对填写的《报考信息表》、《个人自荐表》各项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参加此次考核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带上学生证、身份证、《个人自荐表》(1份)及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包括各学历阶段的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


  3.对于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学生干部需提供校(院系)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等);填写《个人自荐表》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需提供研究生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要求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并能清楚证明学生硕士(博士)学校、专业、毕业年月等信息。


  四、关于聘用人员待遇及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不属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范畴,被录用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属学校正式员工,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聘期内工作待遇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予以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闰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2213


  工作邮箱:swpu-fdyzp@swpu.edu.cn


  现场确认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思学楼A201,来校交通线路详见附件3。


  》》》点击下载附件1-3


  附件1:《报考信息表》


  附件2:《个人自荐表》


  附件3:《来校交通线路》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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