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招聘9人简章

来源: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18-11-26 14:56:21

  2018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区编办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工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性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社区矫正社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专职人民调解员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上(1993年11月30日(含)以前出生);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接受在校生报名;


  5、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矫正社工后期根据工作需要将分派到区矫正中心(龙潭工作点)、相关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后期将分派至区相关调解组织工作;


  6、具有一定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


  7、工作责任心强。


  二、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职位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旭堃辰人力资源网站(http://www.xkchr.com) 、58同城、前程无忧网站,“南京栖霞人社”“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4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栖霞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地点:栖霞区尧化门尧佳路20号区政府北门区司法局6楼605室,近栖霞区医院)。栖霞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地点:栖霞区尧化门尧佳路20号区政府北门区司法局6楼604室,近栖霞区医院)。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填好的《2018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历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以及其他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按报名人数研究确定)。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所有成绩将通过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法润栖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合格、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聘期内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工资待遇与现行矫正社工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一致。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5-85561708


  监督电话:025-85569610


  附件下载:2018年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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