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泸州纳溪区农业局招聘2人公告
纳溪区农业局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纳溪区农业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泸州籍人员。
二、招聘职位性质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均属临聘人员,主要负责纳溪区承包地管理信息系统接收、功能应用和维护;承包地数据库管理、更新和日常应用;全区承包地确权颁证管理、承包地产权信息查询、变更等;指导和培训全区各镇承包地确权颁证前的现场核查、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等;根据上级要求的其它任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纳溪区农业局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熟悉数据库应用管理和维护以及农村改革政策,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不限工作经历。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表现记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7.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纳溪区农业局人事财务股(阳光商城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30-4211434。
(三)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并填写《泸州市纳溪区农业系统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区农业局组织面谈,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对面谈工作组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naxi.gov.cn)。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审查其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岗位要求;调查应聘人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应聘条件但德才表现差、有违纪违法记录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如有递补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92186)。
八、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正常发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岗位工作情况续签。
(二)工资为每月2900元(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另根据岗位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绩效奖励。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公告由纳溪区农业局负责解释。
(三)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http://www.naxi.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不关注网站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