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发布2019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18年4月21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175.9分,且尚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
(三)具备招聘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具体情况详
见《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四)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
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https://116.236.221.9:4430/pages/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至2018年12月25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以参加过2018年4月21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175.9分,且尚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5的,按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面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回复的面试通知,并将以邮件的形式发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须提供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方网站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中可查询成绩和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才。
(四)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人员根据中心要求参加体检。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面试等测试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地址:zhaopinzb@scdc.sh.cn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
下载附件:《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工作人员招聘简章》.doc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