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奉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奉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系经过奉贤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从事奉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
对全区社区养老的服务、设施、项目等相关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宣传、协调等等。
二、招聘条件
(一) 热爱社会救助事业,遵纪守法,具备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团队协作精神,无不良记录。
(二)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工作认真负责、能快速的掌握各种老龄政策及其他方面的知识和信息。
(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和写作能力,有独立驾驶能力。
(四)奉贤户籍人员,具有社会工作者职称,或有社会组织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步骤
(一)公开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奉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江海路350号)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三)组织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由区民政局组织。
1、笔试以时事政治为主要内容,面试以结构性面试的方式进行;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
3、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四、相关说明
(一)见习试用。面试通过后先进行跟班见习,时间一个月;对能满足履行岗位职责基本要求,即进入试用期,时间二个月。见习试用期间适当发给补贴。
(二)考试录用。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见习试用期每月补贴3000元,考核合格后,按《劳动法》规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以及公积金。月工资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奖金按绩效考核发放,月收入平均在5000元左右。工作时间:参照区级事业单位作息时间。
(四)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奉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所有。
相关招聘事宜,请报名人员及时留意奉贤人才网。
咨询电话:57100703,联系人:徐老师
上海市奉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