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警辅警36人公告
关于为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受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计划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6名,具体招聘职位、用人单位及名额设置等详见《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文职辅警职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8日至2000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至2000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四)治安辅警、交通辅警职位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至2000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山东省内户籍,在青岛市内三区、崂山区有固定住所;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计算机、法律、会计等专业毕业或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上驾驶证的应聘人员优先聘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崂山政务(http://www. laoshan.gov.cn )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1.交通辅警:崂山区北宅街道沟崖社区崂山交通警察大队传达室,联系电话:55580312。
2.其他辅警:崂山区海尔路19号北村小区大门西侧北村物业大楼204房间,联系电话:55580831、55580207。
(四)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登录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
(五)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应聘者,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测时间及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考核,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具有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笔试(仅限文职辅警职位)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在体能测评结束当天进行,具体要求在体能测评现场告知。
(二)考试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业务相关知识。
(三)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在体能测评结束当天进行。文职辅警招聘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程序的资格。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认。应聘文职辅警职位的,按照笔试、面试测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如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优先聘用条件、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进行公告。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九、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崂山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由人力资源公司安排至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说明
辅警人员工资待遇约4200元/月(其中文职辅警职位约6200元/月)。以上工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含每月综合考核300元、绩效考核300元(考核据实发放),另有高温补贴、取暖补贴每年按照规定发放。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