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高中教师7人公告
锡林郭勒盟2018年面向院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的备案批复意见,为确保锡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计划
为切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教师招聘质量,2018年12月1日参加由教育部指导,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全国高校 2019 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为锡林郭勒盟两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招聘汉语授课高中教师7人(见附件1《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11月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表上提供的专业及代码一致。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必须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含通过院校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在岗教师);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锡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教师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学业成绩单、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大学学业成绩单、英语及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招聘岗位存在学科专业教师短缺实际,由招聘地区申请,报经锡林郭勒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后,可降低该招聘岗位开考比例。
(三)筛选或初试。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要求的开考比例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筛选或组织初试等方式确定试讲人员。筛选或初试结果面向社会公布。
(四)试讲。试讲顺序按抽签决定。按1:3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板书展示,总分值100分。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试讲所在考场(同学科、同考官组)所有试讲人员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试讲通过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须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当地同类人员标准执行,5年内不得调动,否则视同毁约。
本次面向院校公开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驻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1.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殷老师,15047195551
2.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姜老师,13904798570
附件2.2018年锡林郭勒盟面向院校招聘高中教师应聘人员信息表
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