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三明宁化县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人公告
宁化县行政执法局关于招聘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县领导批准和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0名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城管工作,乐于奉献城管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限男性退役军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自1982年11月27日至2000年11月27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学校学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尚未消除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城市协管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2张。
2.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8:0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宁化县行政执法局(翠江镇五星路79号,联系电话:6605959,联系人:小张。
4.考生对报名表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面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由城管协管员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城管协管员工作相关条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行为举止等,面试成绩前20名,进入体检。
五、同分判定
如果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判定:
1.具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
2.按服役年限从长到短判定。
3.按学历从高到低判定。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和同分判定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回避
参照《宁化县考录和聘用、调配工作人员亲属回避制度》(宁委办〔2017〕8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不入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者与县行政执法局签订试用期用工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期间,合同制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局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辅助职责。试用期满,县行政执法局对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考评不合格的给予解聘处理。工资15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绩效考核浮动工资300元/人.月。不提供食宿。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宁化县行政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宁化县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