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商丘市立医院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4人公告
来源: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11-27 13:39:34
商丘市立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学科建设和结构调整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医院研究,现将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条件
招聘岗位和专业。详见附件1《商丘市立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3.学历、职称条件详见附件1《商丘市立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4.年龄条件: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河南省“369基层人才工程”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员招聘信息在商丘人才网和商丘市立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定于 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在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或商丘市立医院网站(www.hnsqslyy.com)下载并填写附表2《 商丘市立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2月3日8:00至17:00,现场确认地点: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总结及业务自传;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商丘市立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三)资格审查
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卫计委和商丘市立医院共同负责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采取考核加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考核加面试的招聘方式。
面试由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卫计委和商丘市立医院统一组织。满足资质考察的人员,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综合考核。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以及学术带头能力及管理能力。根据个人资质及考核能力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面试人员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在同一专业报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于择优聘用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将按照规定程序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医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3369559
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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