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吴中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2018年吴中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吴中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吴中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苏州市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1。
二、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吴中区司法局(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1216)
(四)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现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2)。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为《宪法》《民法总则》《人民调解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人民调解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销该岗位的招聘。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取前三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1.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2.考试总成绩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因考生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吴中区司法局作出是否递补决定,递补顺序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
五、录用、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用工性质和录用后待遇参照吴委办(2009)35号《关于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六、本简章由吴中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56312。
附件1.2018年度吴中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条件
附件2.2018年苏州市吴中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