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28 08:40:18
  2018年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8年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18年11月27日起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index.html)、大观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qdgq.gov.cn/)--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查询)系统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18年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大观区人民政府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9:00至12月11日16: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大观区人民政府网--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查询)系统进行报名,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8 年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初审由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12月12日12:00前可随时登陆大观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应在12月12日16:00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2月13日16:00前登陆大观区人民政府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由大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安庆市皇冠路大观区政务大楼4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4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2月19日至12月21日从大观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大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安庆市皇冠路大观区政务大楼4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按照 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工作由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018 年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等材料。其中: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的,按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大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观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请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安庆市大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大观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大观区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5502674/5502633(安庆市大观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6-5559567(安庆市大观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大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8年安庆市大观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