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汕头潮南区选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00人公告
来源:潮南人才网
2018-11-28 17:12:34
潮南区2018年选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鼓励优秀人才到村(社区)工作,加强村(社区)工作力量,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按照我区村(社区)工作需求,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工作予以公告。
一、选聘计划
招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峡山街道16名、陈店镇10名、司马浦镇9名、胪岗镇7名、两英镇13名、仙城镇6名、红场镇6名、雷岭镇6名、陇田镇13名、成田镇7名、井都镇7名。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范围对象:潮南籍高校毕业生及复退军人。
报考条件:1、具有报考村(社区)的户籍或原籍为报考村(社区);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中技)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3、年龄计算到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4、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工作;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2、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与报考村(社区)现任“两委”成员之间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8、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自荐,村(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推荐,统一考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1个村(社区)只招聘本村(社区)户(原)籍1名专职工作人员。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区委组织部于2018年11月28日在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潮南区各镇(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门或户(原)籍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
(三)报名要求
1、个人自荐:即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原)籍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提交报名表(附件1),或直接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门报名。报考单位只能是本人户(原)籍所在地村(社区)。
2、村(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在个人自荐报名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门负责本镇(街道)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并汇总统计符合条件的报考名单,再按照考生户(原)籍所在地分解到各村(社区)。报考人数较多的,由村(社区)组织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一般按照1:3比例推荐本村(社区)优秀人员参加考试。本镇(街道)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须由各镇(街道)组织部门汇总参加考试人员名册,于2018年12月11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如出现个别镇(街道)参加考试人数少于选聘分配名额计划数,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各镇(街道)报名、推荐的情况,对下达各镇(街道)的招聘分配名额计划数进行调剂,确保不出现缺考现象。
3、所有报名者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缴交证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同版)。
4、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报名结束5日内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日到各镇(街道)组织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在村(社区)党组织、党员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12月23日9:00—11:00,笔试地点:汕头市六都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类通用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确定入围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各镇(街道)招聘分配名额计划数,按所报村(社区)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遇考试分数相同,则按同等条件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名单,若优先条件相同,则按主观题分数高的确定入围名单。若录取名额出现空缺,则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报考镇(街道)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录取名额仍出现空缺时,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根据笔试分数对空出的名额进行调剂。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采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或者自愿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人选根据递补村(社区)职位考试对象第二名与本镇(街道)其他未入围村(社区)职位第一名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有关事项
(一)聘任。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期3年,由村(社区)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
(二)聘用期间的管理。村(社区)专职人员日常管理由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共同负责,区委组织部加强宏观管理。每年由所在镇(街道)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考核优秀的可推荐作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解聘后不再享有相关待遇。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
(三)工作待遇。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期间,按村委委员的岗位补贴标准发给工资报酬,经费由区财政负担,纳入农村干部岗位补贴统一发放渠道,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个人所交纳部分,由本人负责。聘用期间,转任“两委”成员的,解除合同,纳入“两委”管理;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解除合同。聘用期满后,村(社区)继续留用的,工作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经费由村(社区)负担。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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